一、消费券发放时间
开抢时间:2020年11月6日9:00
结束时间:2020年11月13日24:00
二、消费券面额
本次消费券设10元、20元、30元、40元、50元、100元六种面值,领券限额为每人500元。消费券申领成功后,领取后48小时内未使用将自动回收到领券中心;48小时后依然可以继续领取,有效期内消费者可正常使用,逾期自动作废。
三、消费券使用范围
邹城市文化惠民消费券可以在文化旅游、文艺演出、图书报刊、影视音像、文创衍生、文化娱乐、传统工艺、艺术培训、文化用品和文化体验等产品和服务范围内选择使用。
四、消费券上限额度
券额不超过单笔文化和旅游消费成交额的规定比例,其中文化旅游景区门票、文化体验消费及其他文化产品消费不超过50%。单笔消费只可以使用1张消费券,单件文化产品不可拆分为两笔及以上消费。
五、领取使用流程
1、、进入领券首页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云平台,点击我的,进行实名认证
2、返回优惠券首页,点击邹城文化惠民优惠券>>领取消费券成功后进入“我的券包”查看已领取的消费券
3、点击“立即使用”进入购买页面>>选择你要购买的产品并加入购物车中
4、进入“购物车”进入结算页面>>登录账号并填写收件人地址,选择消费券后进行支付即可
六、温馨提示
如果没有账户的用户一定要用消费券中心实名认证的手机号注册,否则无法获取和使用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