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由自治区商务厅联合文化和旅游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共同举办的2023年消费提质拓展攻坚行动惠民促消费活动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会上发布了2023年“秋/冬游广西”黄金季活动文旅优惠,实行景区门票优惠、住宿优惠、文娱消费优惠、自驾通行费优惠等四项优惠措施。
具体优惠措施如下:
10月7日至12月31日,在自愿参加活动的全区国家4A级以上收费景区实施首道门票半价优惠政策(主题乐园类景区实施门票八折优惠);
10月7日至12月31日,在自愿参加活动的全区约130家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对入住游客实行挂牌价半价优惠;
9月下旬至12月31日,购买各类区内剧场演出、音乐节、演唱会及艺术展等文娱项目可享受满减优惠或会员储值优惠政策;
自驾车通行费优惠,10月7日至12月31日,每周5零时至周日24时(国庆节调休除外),在桂旅游的外省籍一型客车,使用ETC电子支付方式在广西境内高速公路任一收费站驶出的,享受广西境内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半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