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甘肃矿区文广新局、兰州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
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有关会议精神,为扎实做好文旅行业“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即日起,恢复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全省旅游景区、景点、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演艺场所、影剧院、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等有序恢复开放。发生过疫情的市州,文旅经营活动开展及场所开放,要征求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意见。
各地文旅主管部门要发挥行业监管职能,督促指导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文化旅游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文旅经营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文化和旅游部各场所疫情防控指南规定,全面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做到常态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
同时,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全省文旅行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有序。
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