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博物馆双肩包能带吗?
可以带。
请勿携带物品清单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爆炸物品类,包括炸药、爆破器材、烟花爆竹制品及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存在爆炸隐患的物品,如不符合规定的充电宝等;
管制刀具类,如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民族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具等;
管制刀具以外的利器、钝器,如菜刀、餐刀、大型水果刀、工艺品刀、剪刀、钢(铁)锉、斧子、锤子等;
易燃易爆物品,如:酒精、汽油、煤油、柴油、打火机、火柴、发胶、摩丝等;
带有毒害性(汞、剧毒农药等)、腐蚀性(盐酸、硫酸等)的危险物质;
滑板车、平衡车、轮滑等代步工具;
大型摄影摄像器材,音响等扩音设备;
各类文物及仿制品,字画等艺术品;
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涉及政治、宗教、商业等印刷品、宣传品;
任何可能引起政治影响的标语、条幅、旗帜;
除上述物品以外,中国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其他物品及可能影响观众参观或文物安全的物品。
中国国家博物馆存包须知
本馆存包处是为我馆观众设立的临时寄存行李包裹的场所,非来馆参观的游客请勿使用;
观众携带的拉杆箱、行李箱及所有尺寸大于40厘米的包裹等物品须寄存,存包处提供有偿寄存服务;
观众存包前请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易腐蚀性化学物品和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未经过安全检查的物品不予寄存;
本存包处不予存放现金、首饰、易损易碎等贵重物品;
观众如存放电子产品、各类收藏品等特殊物品,需如实填写《物品存放登记表》并由本人签字后方可寄存,物品出现损坏等后果由寄存人自行承担;
观众应妥善保管好存包手牌,凭手牌取回所存物件。存包手牌如有丢失,应立即办理挂失手续(需缴纳存包手牌工本费20元),因手牌遗失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由寄存人负担;
办理存取手续一律在存包处前台,禁止进入存包室内;
所存物品请于当日17:00前取出,闭馆后不再办理取包手续;
当日未取物品,每超过8小时按照收费标准再计费一次;
留存物品出现变质、自然损坏等情况由物品所有人承担。(食物类物品在存放期间发生变质等情况,工作人员有权进行销毁处理)超过一周仍未取走的物品将视为丢弃,工作人员将进行销毁处理。
收费标准
30厘米以下的行李包件,每次存放收费2元;
30-60厘米的行李包件,每次存放收费5元;
60厘米以上箱包及《物品存放登记表》登记物品,每次存放收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