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株洲春节可以放烟花爆竹吗?
在指定时间及指定区域内可以。
可燃放区域:自建宁大桥起沿南环路、东环路(包括枫溪街道办事处、董家塅街道办事处辖区)、东环北路、S211、沪昆高速、石峰区株洲市界、天元区湘芸路、炎帝大道、建宁大桥合围形成的区域。以上以道路(含铁路)为边界的,均外延500米。
可燃放时间:在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每日6︰00至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注意:在传统节假日和重大庆典活动期间,需要在禁限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环保局请示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年禁止燃放场所
(一)党政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码头、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七)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八)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