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本次消费券发放时间为1月15日8:30
一、适用商家:
1、商圈店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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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旅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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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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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汽车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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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老字号券
二、使用规则
1、消费者领取消费券后将自动存入享游洛阳平台用户券包中,可在用户中心查看领取的消费券及有效期、使用情况。
2、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潮流打卡地、洛阳首店、老字号、家电商家消费时,通过扫商户码进入享游洛阳平台,使用消费券购买该商家的大礼包产品,由商家进行核销,视为商家已收取相应金额,实际消费超出大礼包金额的部分,由消费者另行向商家支付。如老字号类产品消费满150元可使用一张50元券,消费满300元可使用一张100元券;家电类产品消费满1000元可使用100元券,消费满2000元可使用300元券,消费满4000元可使用500元券。每笔订单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
3、使用消费券购买的产品未到店核销可退,实际支付金额原路退回,消费券退回消费者账户,在有效期内可再次使用。活动结束后购买商品但未核销,实际支付金额自动退款,消费券同时作废。
4、所有消费券均不可提现、售卖及转让,逾期未使用则自动作废,不再补发。
5、青春消费·智享新生活汽车券在消费者到店支付车款时由商家按活动规则进行核销,车款支付时可直接按核销消费券面值进行抵扣。活动结束后由车企提供全套核销及消费凭证,享游洛阳平台根据领券人身份证号及购车发票,审核领券人和实际使用人(含直系亲属)是否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