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暖气费收费标准2023年新规定
自2023年10月7日起调整市区(含环翠区、国家级开发区)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价格。
此次居民住宅供热价格调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改革供热计费面积。居民住宅集中供热不再按使用面积计费,调整为按专有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统称套内建筑面积,下同)计费。
二是适当上调供热价格。居民住宅集中供热按面积计费的,由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5元调整为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24.5元。对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并按热量计费的,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由每平方米使用面积7.5元调整为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7.3元;计量热价由每吉焦35.7元(每千瓦时0.1285元)调整为每吉焦42.84元(每千瓦时0.1542元)。
对市区城乡低保和特困家庭用热,保持供热价格水平不变,只改革计费面积,按面积计费价格由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3元调整为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8.8元。
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等根据有关规定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面积计费价格调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