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潮享乐驾”汽车消费节活动实施细则公布。为持续促热消费市场,推动消费潜力释放,我市计划投入财政资金3000万元(实际补贴总量以财政拨付资金为准)。对自6月1日至6月30日在我市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开具洛阳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我市办理入户登记手续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惠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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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洛阳市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非营运车辆(包括新能源车、皮卡车,不包括二手车交易),开具洛阳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洛办理新车注册上牌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新车的,不在补贴范围。
补贴标准
按照购车价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的3%通过中原银行发放事后补贴,最高1万元/辆。按照申报和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予以发放,先到先得,发完即止,每人仅限享受一次补贴。
申领条件
1.消费者(个人)须到我市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进行新车选购。
2.购车发票须为洛阳市发票,开具时间须为2023年6月1日0点至2023年6月30日23点59分前;购车后须在2023年6月1日0点至2023年7月7日23点59分前在洛阳市当地车辆管理所完成机动车新车注册登记。
3.个人购车用户的发票、行驶证、身份证信息要与中原银行申报补贴信息完全一致;活动期间,因新车转卖等原因,造成行驶证信息与申请人信息不一致的,不再享受补贴。
提交资料
购车消费者在6月20日上午10:00补贴申请通道开通后,通过中原银行手机银行,如实填写发票信息、行驶证等信息,并上传购车消费者身份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第一联(发票联)、行驶证,填写银行卡信息,具体信息按照申报页面提示填报。新车发票开票日期、机动车注册登记日期等均须在补贴期限内。如填报银行卡等信息有误,可能影响补贴正常发放。
补贴期限
自2023年6月20日上午10:00开始申报消费补贴,补贴申请时间最晚至2023年7月20日24时。如7月20日24时前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自动关闭申请通道,截至系统关闭未申请的将视作自动放弃申领资格并不予受理。
发放补贴
购车消费者提供的材料由相关单位联合审核后,按照申请和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发放其银行账户,先到先得,发完即止。若补贴资金余额不足以支付最后一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全额补贴,按照资金余额支付,不足部分不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