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和标准
对2017-2022年来市级企业挂职兼职的市外高校及科研院所硕博人才(含在高校就读研究生阶段满一年的在校生),在企业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提供生活补助和科研经费补助的,给予企业50%的补助(博士最高8万元/年、硕士最高4万元/年),补助时间不超过2年。挂职兼职时间不少于2个月。
2.申报条件
硕博人才挂职结束后,且挂职兼职时间须连续。
3.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身份证(正反面)或护照(本人页)
(3)毕业证书
(4)学位证书
(5)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挂职协议或合同书
(7)社保证明或纳税记录
(8)企业提供生活补助和科研经费补助的银行账单
(9)高校或科研院所身份证明
注:国(境)外就读的,(3)至(5)项可不提供,学历材料只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