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补贴期限。
继在省内率先建立从大专生到博士后的青年人才津补贴体系后,南通立足发展实际,按照“城市人口导入”和“住房优惠政策”相结合的思路,建立“3+2”青年人才津补贴政策体系,将原人才新政中青年人才生活津补贴享受期限从3年延长至5年,以真金白银的财政补贴加速青年人才集聚。延长补贴标准保持与原标准一致,即: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层次分别为500元/月、1000元/月、2000元/月和3000元/月,部分区还有叠加。
在享受三年津补贴后,如何能享受到延长期津补贴?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享受津贴(补贴)政策期间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的,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
(2)已享受满36个月津贴(补贴),从享受期满起24个月内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且仍在南通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缴纳社保)的人才。
在房屋产权上,必须在南通市区,且必须是人才本人所有,或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共同所有。购买新建商品房(期房)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的,以《税收缴款书》填发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