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区环境防疫消杀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市重点区域开展集中防疫消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消杀时间:2022年4月1日晚22时至4月2日5时。
二、消杀范围:封控区、管控区和集中隔离点周边,中心城区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和公园、广场、火车站、汽车站、医院周边等重点公共区域。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场、超市、学校等场所自行组织同步消杀。
三、注意事项:消杀期间,请居民积极配合,关闭门窗,减少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一旦眼睛、口、手等肢体部位接触到消毒液,用清水清洗即可。
特此通告。
辽源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