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第18号
3月31日,闽侯县在对省外来榕人员进行核酸筛查中,发现1份样本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经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为阳性。目前,该例阳性人员已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集中隔离管理。
主要活动轨迹:
病例9:张某某,男,55岁,居住于福州市闽侯县竹岐乡榕东村正荣润棠公馆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工地宿舍。
3月28日,8:00自驾从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启程前往福州。
3月29日,12:49抵达福州闽侯竹岐高速出口;12:59在竹岐卫生院附近小吃店吃面;13:35在小吃店旁的福泰连锁超市购物;13:38前往竹岐卫生院采集点核酸采样,检测结果阴性;核酸采样后驾车返回闽侯县竹岐乡榕东村正荣润棠公馆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工地,此后无外出。
3月30日至31日,均在工地内,无外出。
4月1日03:00,闭环转运至指定地点实行集中隔离管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疫情期间,广大市民要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如发现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竹岐乡,0591-22996027。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