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疾控中心3月28日接江西省疾控中心协查函通报,江西省萍乡市1名初筛阳性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在乐至县境内。为进一步寻找与该名密切接触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公布了其返乐后主要行程轨迹如下:
3月26日
11:30-12:30 维维二手车交易市场(北门车站附近)
14:30-15:30 龙门镇卫生院
16:20-16:34 公牛装饰开关-九牧-万家乐(川鄂中路238号)
16:34-19:00 维维二手车交易市场(北门车站附近)
19:00-22:10 祥云鱼府(晶鑫街)
22:23-00:01 魔方CLUB量贩式KTV(新小贝壳附近)
3月27日
01:00-09:00千辰栖酒店(外西街)
09:00-10:00 北门客车站(川鄂中路245号)
3月28日
09:15-09:26龙门镇派出所
09:30-10:00龙门镇政府及司法所
10:00-10:40 龙门镇派出所
11:29-11:42 乐至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帅乡大道)
11:57-12:58 至尚科技手机店(和平巷)
13:26-13:32 赛菲奴鞋店(北街)
13:35-14:56 至尚科技手机店(和平巷)
15:00-15:10 街头男人帮服装店(东街170号)
15:40-16:40 北门客车站(川鄂中路245号)
17:10转运至高寺集中隔离点
经流调排查,李某的明确密接人员(次密),乐至县应急指挥部已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请与李某行程轨迹存在时间和空间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属村(社区)、乡镇(街道)、所在单位或县疾控中心报告,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外出;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报告或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尽快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向医生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