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起钦州部分场所解除封控管控区管理

社会热点2022-04-08 18:03:18未知

4月3日起钦州部分场所解除封控管控区管理

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解除

部分封控区、管控区管理的通告(七)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处置情况,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2022年4月3日0时起解除以下区域(场所)的封控区、管控区管理。

  一、封控区

  (一)灵山县太平镇佳芝村委铁山口村、大田坪村;

  (二)钦北区板城镇那觅村委那觅村;

  (三)钦北区板城镇那觅村委中和堂村;

  (四)钦北区板城镇那觅村委甘棠村(含甘棠村4队)。

  二、管控区

  (一)灵山县太平镇佳芝村委佳芝坪村、南架队、石碑村、镇南村;

  (二)钦北区板城镇那觅村委。

  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封控、管控后,按照《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4月3日在钦南区、钦北区、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的通告》(钦新冠防指发〔2022〕50号)要求,4月3日至4月4日期间(我市最后一个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前),解除区域内的人员一律进行居家健康监测,不得随意走动。确因就医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须经所在村(社区)和网格同意后,方能外出;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解决的,请拨打110、120或联系村(社区)及网格处置。

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日

本文标签: ,钦州  ,指挥部  ,北区  ,疫情  ,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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