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要求,为更加有效应对疫情形势变化,降低大规模核酸检测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检测和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公立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
全省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单人单样检测价格不超过28元/人次;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的新冠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不区分样本数,价格不超过6元/人次。
非公立医疗机构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
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供群众自愿选择,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或一般诊疗费。
此外,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工作,加强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监管。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核酸检测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管。
通知自2022年4月3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