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社会热点2022-04-13 00:04:09未知

甘孜州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近期返州七问七答

  Q:我是从外省来的,我的行程码不带星号,也没有到过中高风险地区,入州需要准备什么?

  A: 凡是从外省入州人员,均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入州后还需在24小时内就近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并向目的地社区或酒店报备。

  Q:我的行程码带星号,我可以到甘孜州来旅游吗?能不能下高速?

  A:行程码带星号可以下高速,但必须提供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入州后实施3天2检(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社区居家管理,健康监测至离开风险地满14天为止。

  Q:入州的时候我是绿码,入州后健康码变成了黄码/红码,我该怎么办?

  A: 首先要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向所在社区或酒店报备,“四川天府健康通红码”人员须集中隔离14天,并从隔离当天起,每间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红码”关联人员3天2检,结果均为阴性的居家健康监测7天。“四川天府健康通黄码”人员限制通行,实行3天2检,结果为阴性的居家健康监测7天。不能居家的,实行集中隔离。

  Q:春节期间红白事怎么办?

  A: 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Q:我的孩子在成都读书,返州需要准备什么?

  A:近14天内没有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所有入州人员须第一时间如实向目的地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入州后24 小时内就近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有序流动。疫情防控政策随风险地区变化而有所改变,请及时关注甘孜州防疫政策。

  Q:我是一名康定的工作人员,春节期间我可以去成都过年吗?

  A: 按照出州报备、出省报批制度,单位干部职工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备、审批,城乡居民须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不出国(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潜在风险地区。

  Q:甘孜州疫情防控17号公告从哪一天执行?

  A: 从颁布之日(2022年1月18日)起执行。

  2022年1月18日甘孜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了第17号公告:

  一、持续关注疫情变化,提倡就地过年过节,减少人员流动、降低旅途风险。非必要不离州不出省,确需外出的,必须严格落实出州报备、出省报批制度,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须提前向所在单位(部门)报备、审批,城乡居民须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审批;不出国(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潜在风险地区。

  二、所有入(返)州人员须第一时间如实向目的地村(社区、寺管会)、单位及入住宾馆酒店报告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入州后24小时内就近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有序流动。

  三、有境外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须接受“14+7+7”健康管理,即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由目的地指挥部专人专车闭环接返,接受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县(市、区、旗)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须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入州后集中隔离管理,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满14天为止;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入州后实施3天2检(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社区居家管理,健康监测至离开风险地满14天为止;14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省份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且在入州24小时内再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后方可有序流动。“四川天府健康通红码”人员须集中隔离14天,并从隔离当天起,每间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红码”关联人员3天2检,结均为阴性的居家健康监测7天。“四川天府健康通黄码”人员限制通行,实行3天2检,结果为阴性的居家健康监测7天。上述人员不能落实居家健康管理的实施集中隔离管理。

  四、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原则,暂停举办群众性庆祝庆典、文艺演出、展销促销、民俗活动、宗教活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不举办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团拜、慰问、联欢、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活动;不扎堆、不聚集、不聚餐、少串门,提倡家庭聚餐不超过10人。

  五、医疗卫生机构、校园、养老院、监管场所、儿童福利院、宗教场所、宾馆酒店、博物馆、娱乐场所、麻将馆、棋牌室、景区景点、互联网上网场所、交通场站、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密闭空间或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须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扫码亮码、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措施。

  六、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业主、项目工地等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员工出差、旅游等往返登记制度,督促员工做好个人防护,落实早晚测量体温、健康监测等措施,建立员工健康监测档案,组织无禁忌症人员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发现咳嗽、发热等症状时,督促其全程佩戴口罩,及时前往发热门诊或哨点诊室就诊,并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七、全州干部群众须主动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遵守各项措施,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五还要”,出入公共场所、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须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扫码戴罩”。如自己或家人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或哨点诊室就诊,并第一时间向单位或社区(村组)报告。

  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位和个人隐瞒信息、知情不报、未按要求报备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等,造成疫情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须依法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本文标签: ,核酸  ,阴性  ,健康  ,报备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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