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宁上林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社会热点2022-04-13 03:02:51未知

2022年南宁上林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有关单位:

  近期,各地相继发生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病例,疫情发展快,外溢风险大。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来返上林人员排查和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坚决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蔓延,现将春节期间上林县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来返上林人员健康管理服务方式

  根据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2〕16 号),明确来返上林人员执行以下健康管理方式:

  (一)中高风险地区(按照当地公布的区域范围)来返上林人员

  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往前14天的来返上林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来返上林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达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1.抵达上林不足7天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2.抵达上林超过7天但不足14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3.抵达上林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例如:“广东中山市坦洲镇国际花城第一期第41栋”自确定为中风险地区之日往前14天有在中山市坦洲镇国际花城第一期第41栋旅居史的人员按第(一)条执行。

  (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来返上林人员

  自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之日往前14天的来返上林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来返上林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达上林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

  1.抵达上林不足7天的。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2.抵达上林超过7天不足14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2、7天)。

  3.抵达上林超过14天不足21天的,实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例如:“广东中山市坦洲镇国际花城第一期第41栋”自确定为中风险地区之日往前14天,中山市坦洲镇除“国际花城第一期第41栋”外,坦洲镇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第(二)条执行。

  (三)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来返上林人员

  自公布本土疫情之日往前14天的来返上林人员,作为风险排查和管理对象,来返上林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达上林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抵达上林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例如:设区市的如深圳市除罗湖区、龙岗区外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第(三)条执行;无设区市的如中山市除坦洲镇以外的其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第(三)条执行。

  (四)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返上林人员

  其他低风险地区的旅居史人员来返上林,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抵达上林后12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

  二、加强区外来返上林人员排查

  各乡镇、各单位要做好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高风险岗位人员等重点人员的摸排和网格化管理,做好相关人员返乡后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三、规范落实管控措施

  对从区外来返上林的人员严格按照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22〕16号)落实管控措施,对目前正在隔离人员再次进行排查、流调,符合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尽快落实转运。各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加强跟踪管理服务工作,防止脱管漏管。

  四、实行集中隔离收费制度

  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收费制度。根据《关于明确中高风险地区来邕返邕人员等重点人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费用承担方式的通知》(南新冠防指〔2022〕30号)文件规定,明确自2022年1月20日起,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上林的各类重点人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所需食宿、医疗及检测等费用由被隔离人自行承担。收费标准按照290元/人/天收取(费用包含房费、餐费、核酸检测费用、交通费、消杀费等),由各隔离酒店统一收取。

  联系电话:0771-5214681(综合协调组)

   0771-5215765(联防联控组)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乡镇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上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月20日

本文标签: ,上林  ,核酸  ,疫情  ,人员  ,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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