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22年第23号)
4月6日,陇西县居民王某确定为宝鸡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经风险研判,现将该密接人员在陇西县公共场所活动轨迹进行公告,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落实好以下防控措施:
一、请以下公共场所活动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
1.4月1日12时58分至13时10分左右在文峰镇开发区十字路口北关梁记饸饹面馆同时段用餐的人员;
2.4月1日14时07分文峰镇某小卖部(微信名:李宝霞)、4月4日18时43分文峰镇人民西路某小卖部(微信名:商户马想来)店员;
3.4月3日12时30分至50分在文峰镇森和源牛肉面馆同时段用餐人员;
4.4月3日19时至19时41分在巩昌镇盛世联华生活综超蔬菜区、食品区、饮品区同时段购物人员。
二、如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应及时按规范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请及时拨打县防控办电话(0932-5962115、5962116)或县疾控中心电话(0932-6622566),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增强个人防护意识,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亮码验码等防控措施,做到“戴口罩、少聚集、一米线、常通风、勤洗手、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陇西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