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长春市区农民返乡春耕办理流程:
(一)4月6日前,滞留在长春市区的农民本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社区提出返乡申请,社区负责对农民返乡条件进行审核并填写《长春市区返乡农民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二)农民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社区在4月7日当日内对符合返乡条件的农民信息进行统计,逐级上报到区农业农村部门,区农业农村部门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返乡农民进行分区域汇总(对长春市辖区范围外的,以市(州)为单位汇总),推送至市备春耕工作组。
(三)市备春耕工作组将返乡人员信息推送给目的地相关市(州)和县(市)区。目的地市(州)和县(市)区负责组织车辆到指定集中转运点将返乡人员点对点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