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分工
(一)城区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在城区养犬的个人或单位,需到新区城市管理部门指定地点申请养犬备案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办理犬养证。(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
(二)城区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制度。城区养犬的个人或单位,需将犬只送新区动物防疫机构或者指定有资质的动物诊疗机构注射狂犬病疫苗,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后,方可办理养犬备案登记。(新区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负责)
(三)城区实行犬只限养制度。对在城区饲养的烈性犬和大型犬(禁养犬类50种),不予办理犬养证,并依法落实禁养措施,工作犬、导盲犬、助残犬除外。(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
实施内容
(一)管理“五类问题”
1、城区内饲养禁养犬(烈性犬、大型犬)问题;
2、无证养犬和狂犬、流浪犬、遗弃犬问题;
3、遛犬不栓犬链问题;
4、携犬出入公共场所扰民、污染问题;
5、不服从犬类管理、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问题。(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房管局、各办事处、管理区、社管办负责)
(二)规范城区养犬行为
1、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2、携犬出户时携带养犬登记证;
3、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
4、不得携犬进入公共场所;
5、必须定期为所养犬只进行免疫;
6、不得妨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房管局、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各办事处、管理区、社管办负责)
办证管理
(一)设立犬类管理办公室。犬类管理办公室设在前进办事处三桥社区,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审核办证,并加识标牌。
(二)犬类管理实行委托服务。信阳市弘道动物医院是信阳农林学院动物医学院创办的实习基地,资质合格、设施设备齐全。新区委托该医院实施辖区犬只狂犬疫苗免疫和抗体监测服务工作,同时负责犬只登记备案服务等工作,新区每年适当补贴服务费用。
(三)服务机构职责。弘道动物医院负责犬只年度狂犬病疫苗免疫注射和抗体监测,及时向新区农业综合发展服务中心报送免疫资料,为犬只办证及年度审核提供依据;负责做好犬只管理登记备案工作,及时向新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报送备案资料,协助受理办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