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国庆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消费券领取办法及活动商家
一、活动时间:
9月29日10:00-10月6日24:00,消费券领完即止,过期自动失效(具体时间会依据活动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投放对象:
在活动时间内向参与活动的家电经营单位交售旧家电,并购买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抽油烟机、集成灶、热水器7种一级能效的家电商品,且取得销售发票的购买人。
三、补贴范围:
向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提供废旧家电范围为: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抽油烟机、集成灶、热水器7家电,新购买家电无需与旧回收家电品类一一对应,但新购买家电必须为一级能效绿色家电。
四、补贴标准:
按新购买家电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的10%给予购买人补贴,补贴上限为400元/件(台),采取支付立减的方式;按照“总额控制、先到先得、额满即止”原则给予补贴,视情况开展后续促消费活动。
五、领券办法:
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发放平台:济宁银行“慧济生活”APP。用户可提前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安装“慧济生活”APP,也可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慧济生活”APP。下载后进行注册并绑卡(银行不限)。
“慧济生活”APP二维码:
流程如下图:
六、使用规则
1.个人消费者可到“金乡商务”公众号发布的经营单位用券(仅限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抽油烟机、集成灶、热水器7种一级能效的家电商品),每人每期同一类型可领取一次,家电消费券仅在相应领取及核销时段内有效,过期自动失效,有效期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
2.交售的旧家电须为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抽油烟机、集成灶、热水器7种类型家电商品。
3.个人消费者需在“金乡商务”公众号发布的家电消费券用券商家购买家电,按照领劵要求,领取消费券后在“慧济生活”APP平台支付,若支付订单金额符合家电消费券立减条件,可使用家电消费券抵扣相应金额。
4.消费时单个订单限使用1张家电消费券,严禁拆单拼单。家电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与商家自身的优惠让利叠加使用。
5.家电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
6.使用家电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则视为消费者放弃优惠,退款金额仅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家电消费券部分不退还,该次优惠返回活动资金池,用于再次投放。
七、目前可用券商家
(参与商家会根据市场反馈进行调整,以“慧济生活”APP显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