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在东营·创业提振贷”政策内容

社会热点2023-08-31 00:17:36佚名

“乐在东营·创业提振贷”政策内容

  一、“创业提振贷”

  开展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提振贷”业务 (即”创贷+商贷”模式) ,个人可申请最长3年期最高50万元的贷款,其中创业担保贷款部分最高可申请20万元,商业贷款部分最高可申请30万元;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长2年期最高1000万元的贷款,其中创业担保贷款部分最高可申请300万元,商业贷款部分最高可申请700万元。发放的”创业提振贷”贷款贴息后,个人实际承担利率成本不超过4%,小微企业实际承担利率成本不超过4.5%。

  二、创业专项商业贷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定期梳理通过省、市创业大赛选拔和市级以上创业示范平台推荐的企业名单,推荐给包括农商银行在内的各合作银行,合作银行为其提供最长2年期最高5000万元的专项商业贷款,根据市场化利率情况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原则上在4%左右。同为一个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借款人,不能在同一贷款期限内同时申请”创业提振贷”和专项商业贷款。

  三、创业载体综合授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向包括农商银行在内的各合作银行推荐创业载体名单、优质创业项目清单。各农商银行对包括各级创业示范平台在内的创业载体进行全面评估,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给予综合授信支持。其中,对市级创业示范平台给予最高4000万元,对省级创业示范平台给予最高5000万元,对国家级创业示范平台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授信支持。

  四、"乡村振兴”专项信贷

  对”山东手造”及各类返乡创业实体,积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优先采用信用方式提供1年期最高3000万元优惠利率贷款,为农产品出村进城提供支撑,助力乡村振兴。

  五、新市民金融服务

  加强新市民群体创业信贷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按规定纳入创业担保贷款支持范围,提高新市民贷款便利度。各农商银行加强对新市民创业形态、收入特点、资金需求等因素的分析,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整合银行内部和政府部门数据,精准评估新市民信用状况积极运用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性产品,降低新市民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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