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关于强化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7号)

社会热点2022-05-17 19:28:15佚名

广州白云区关于强化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7号)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7号)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从本通告印发之日起至4月15日24时强化我区管控措施如下:

  一、全区密闭半密闭场所全部暂停营业,包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和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电影院、健身房、室内游泳馆、酒吧、剧院、图书馆、棋牌室、密室逃脱、足浴店、按摩院、洗浴中心、室内景点、校外培训机构、景区、博物馆、大型商场(不含生活超市)等。

  二、全区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暂停线下教学,改为线上授课,所有师生员工一律不返校,各类线下培训一律暂停线下服务。

  三、全区特殊场所(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宗教活动场所、康复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严控各类大型会议、培训、演出、展销促销会等活动和游园、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

  四、封控区、管控区区域内的餐饮场所暂停营业。其他区域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含提供堂食的食品销售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点自取、外卖订餐服务;单位内部食堂(含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工厂、工地、企业等食堂)实行测体温进场、减量分批分时段就餐、单向就坐、挡板分离或打包自取等防疫措施。

  请广大市民朋友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持续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所有外地来(返)穗人员特别是由疫情发生地来(返)穗人员,必须主动向所在村居、社区、企业或相关部门报备,并主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广州市白云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场所  ,指挥部  ,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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