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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和疾控部门研究评估,经花都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4月6日21时起,对花都大道以南、花凤路以北、拜尔冷库(含)以东、花东市场一街以西区域解除管理,解除管理后继续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管理区管理措施:
对管理区域内人员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居民凭出行色卡在规定时间内出行,购置生活物资、领取快递以及接受核酸检测时,确保错峰外出。
➤管理区范围要求:
花都大道以南、花凤路以北、拜尔冷库(含)以东、花东市场一街以西区域。
➤管理区实施时间:
2022年3月31日起,暂定管理7天,对区域内人员实施核酸检测“7天3检”,具体视疫情防控情况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