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2号)

社会热点2022-05-17 19:50:02未知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2号)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22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自通告发布之时起,对花都大道以南、花凤路以北、拜尔冷库(含)以东、花东市场一街以西区域实行以下管理措施:

  一、暂定管理7天,对区域内人员实施核酸检测“7天3检”,具体视疫情防控情况动态调整。

  二、区域内的餐饮场所、批发市场暂停营业(农贸市场除外),卡拉OK、电影院、健身、室内游泳馆、酒吧、洗浴中心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所有培训机构(含托管)暂停线下服务。区域内保留一定数量通风条件好的超市、农贸市场,其员工不得离开管理区,工作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三、对区域内人员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居民凭出行色卡在规定时间内出行,购置生活物资、领取快递以及接受核酸检测时,确保错峰外出。

  以上区域管理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

  区级:13824411122、86811122;

  花东镇:020-86849246;

  南溪村:020-86849467;

  推广社区:020-86849313;

  医疗保障服务热线:13302217620。

  以上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附件:花东镇管理区域示意图

  花都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

  附件

  

本文标签: ,疫情  ,区域内  ,防控  ,指挥部  ,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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