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关于恢复餐饮服务单位
经营活动的通告
(第29号)
为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恢复我区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活动通告如下:
一、石壁街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之外区域的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含饮品店、小吃店、早餐店等)从4月23日起恢复堂食服务。
二、石壁街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的所有餐饮服务单位自解封之日起自行恢复堂食服务。
三、餐饮服务单位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亮行程卡进场等防疫措施;严格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继续做好员工健康监测,督促员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上岗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严禁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
以上措施自4月23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请予遵守配合。
广州市番禺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