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东莞市“2.24”涉疫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同意,对我镇1个封控区域和1个管控区域解除封控管控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3月22日起,对我镇水新路239号宿舍9栋、10栋1个封控区予以解除封控管理;对我镇水新路239号(除封控区)、水新路242号合围区域1个管控区予以解除管控管理。
二、解除管控后,相关区域仍按所属区域类型落实管理措施,继续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查验健康码等疫情防控后续措施。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各位市民朋友积极响应并配合,尽量减少社会活动,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特此通告。
大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