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2年4月26日,天津尾号限行措施还未恢复。
>>>最新消息:
为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自2022年3月15日起,天津市暂停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及外埠、区域号牌小客车高峰限行措施。
机动车尾号限行及外埠、区域号牌小客车高峰限行措施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请您关注“平安天津”“天津交警”新媒体平台,以及我市主流媒体发布的信息。
>>>以下机动车不受尾号限行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4类特种车辆;
(二)大中型客车(含公共汽车、班车、长途汽车等)、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通行证);
(三)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作业车辆;
(五)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六)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和本市核发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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