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家隔离规定 四川省居家隔离规定

社会热点2022-05-18 05:17:51佚名

成都居家隔离规定 四川省居家隔离规定

  成都居家隔离规定

  居家隔离对象: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返蓉人员

  实施居家隔离(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满7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此外,广州、上海、吉林等地返蓉人员需要居家隔离

  对4月3日以来,有广东省广州市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施居家隔离,直至离开广州市满7天为止(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对3月29日以来,有上海市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行居家隔离(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要做好上门采样服务),第1、3、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直至离开当地满7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对有7天内吉林省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行居家隔离(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要做好上门采样服务),第1、3、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直至离开当地满7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居家隔离要求

  居家隔离期间,要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足不出户,拒绝一切探访,每日自行测量2次体温,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及时闭环转运到医院就诊。

本文标签: ,核酸  ,人员  ,条件  ,不满足  ,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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