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22号)
根据国家、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东侨开发区社会面管控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加强人员流动管理。广大市民原则上非必要不离开开发区,确需离开的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错峰、测温、扫(亮)码、戴口罩,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测温、查验健康码及行程码、戴口罩等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
三、严控室内公共场所运营活动。继续暂停酒吧、网吧、游戏厅、KTV、电影院、棋牌室、台球室、健身房、足浴店、养生会所、按摩店、洗浴店、教培机构等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
四、严格做好校门管控。开发区所有大中专院校实行封闭管理,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严禁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五、严格单位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员工健康监测、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环境消毒及通风等措施,开展员工行程轨迹排查,强化新入职和新返岗员工排查和健康管理,严格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倡导用工量大的企业采取员工集中住宿区和厂区两点一线的闭环式管理,专车接送员工,最大限度避免输入性疫情传播风险。
六、居民履行个人健康责任。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及时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筑牢人群免疫屏障;居民可通过权威媒体了解疫情相关信息和科学防疫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对未履行防疫职责、未按时主动报告或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及单位的法律责任。
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