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2022年一季度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及流动公示
根据《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大人才办发〔2021〕14号)规定,经审核我区共有16人符合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及流动条件,现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2年4月14日至4月20日。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形式于工作日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科 于浩
联系电话:87566050
联系地址:金州区金马路199号509室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