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四平伊通发布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公告

社会热点2022-05-18 06:21:18未知

4月7日四平伊通发布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公告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总体逐渐平稳向好,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7日24时起,对全县部分区域有节有序有度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对部分行业有序复工复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县城区

  1.城区分三批恢复:第一批为防范区(除原封控区、管控区外),从4月7日24时起开始逐步恢复;第二批为除在水一方、金都盛世、万豪小区、圣一富苑外所有小区,从4月10日24时起开始逐步恢复;第三批为在水一方、金都盛世、万豪小区、圣一富苑,从4月14日24时起开始逐步恢复。各小区按以上三个时间段逐步解除单元门封条限制,居民可在小区内自由活动,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戴口罩、不聚集、零接触。小区只留一个出口和卡点,要严格值班值守和管控,确保居民足不出区。

  2.小区内超市可以恢复营业,向居民提供日常生活物资。包保干部有序错峰引导居民购物。临街超市和药店与小区有通道的可以恢复对小区营业,但不允许开放临街门对外营业,人员也可以到小区内活动,所有人员严格闭环管理。

  3.小区内无超市的,采取两种方式,第一种:超市进小区。由市监局会同商务局再释放一批商超进入小区经营。第二种,继续线上购物,居民可继续在政府指定的50家商超和28家药店线上购物,商家配送到小区卡点内,由居民有序领取;小区内超市生活物资由县商务局统筹大型商超提供并配送到小区卡点内。工作中做好登记备案,工作人员严格闭环管理。

  4.城乡结合部的平房区居民要足不出院,原保供方式不变。

  5.市监局要加大商超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商品质量,尤其是过期商品必须下架。同时,要严格执行稳价保供要求,严禁随意涨价、欺瞒顾客行为发生,并严格要求超市每天开展三次消杀,保持通风,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

  6.对所有小区内的居家隔离人员要严格执行隔离政策,贴好封条,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居家隔离人员的原管理和服务方式不变。

  7.城乡范围内有照顾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需要的,可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出入一次,向出入两地及卡点做好登记报备,各乡镇街、各包保部门要全程监管并严格闭环管理。

  二、关于乡镇、村屯

  自4月7日24时起开始对全县乡镇、村屯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各乡镇街要错峰安排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在自家责任田和相应的承包田内有序开展农业生产活动。

  1. 要以村为单位每天建立出入台账,台账要明确本村有多少户正在执行居家隔离措施,每天有多少户在本村内耕种作业,并由专人负责做好出入登记。所有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不能出村,确有出村需求的,要明确规定出入返回时间,卡点做好登记,包村干部及村三委成员要全程监督监管并负责守住进村卡点。

  2. 县城居住的非居家隔离人员需要回村屯从事农业生产的,按农业农村局制定的相关通知规定执行。

  3. 在外村屯有承包田的村民,必须同时向本村屯和承包田所在村屯报备,由居住地和承包田所在村屯包村干部及村三委成员共同负责监管,采取两点一线闭环管理。

  4. 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到县内其他乡镇从事生产活动的,要向涉事乡镇同时报备,出具村屯提供的出行证明,卡点做好登记后予以放行,涉事乡镇要对出乡镇耕种作业人员采取两点一线闭环管理。

  5. 县域外返乡从事农业生产的,按农业农村局制定的关于返乡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6. 乡镇、村屯有居家隔离人员,包村干部及村三委成员要贴好封条,时刻监管,继续采取严格居家隔离措施直至隔离期满。

  7. 耕地与长春、公主岭等县域外接壤的村屯,农户作业过程中要绝对不允许与县域外人员聚集或接触,包村干部和村三委成员要对耕种人员严格监管,并执行闭环管理措施。

  8. 乡镇政府所在地街区超市如何有序恢复由属地政府自行确定。恢复营业的超市要做好登记备案,引导居民错峰有序购物,严格闭环管理,属地政府要负起监管责任。

  9. 农资配送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研究具体配送流程,全程要闭环管理。

  三、关于工业企业

  重点工业企业在确保所有员工均能实现闭环管理的前提下,可有序复工复产。要做好“外防输入”各项保障措施,每天要做好测温登记,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由县工信局负责制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特此公告。

  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7日

本文标签: ,村屯  ,闭环  ,小区  ,人员  ,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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