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困难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房租和水电费补贴的通知
一、发放范围
1.房租补贴:在我市实际纳税,承租非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水电费补贴:在长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持有营业执照,实际经营中缴纳水电费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发放标准
1.房租补贴:中小微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1000元,个体工商户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
2.水电费补贴:中小微企业每户一次性补助500元,个体工商户每户一次性补助300元。
三、时间节点
(一)房租补贴
1. 实际纳税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5月15日。
2. 承租房产时间:2022年3月1日至5月15日期间。
(二)水电费补贴
1. 在长登记注册时间:2022年5月1日前。
2. 发生水电费支出时间:2022年3月1日至5月15日期间。
四、申报材料
(一)房租补贴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房租支付凭证复印件。
5.纳税凭证复印件。
(二)水电费补贴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水电费交缴凭证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1.企业(个人)向经营地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2.社区工作站初审。
3.街道办事处审批。
六、受理时间
截至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