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东兴市东兴镇部分封控区、
管控区管理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处置情况,东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从2022年5月5日0时起,解除东兴镇七星社区民族路武装部宿舍第三单元(东武酒店门口临民族路那一排),东兴镇东方河畔一栋一单元,东兴镇冲卜三路19号-27号(单号)等区域封控区管理;解除东兴镇七星社区民族路武装部宿舍(东武酒店门口临民族路那一排)(除封控区外),东兴镇东方河畔小区(除封控区外)等区域管控区管理。以上封控区、管控区解除后纳入原所在网格管控区域管理,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特此通告
东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