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阜城城区部分公共活动场所的通知

社会热点2022-05-18 08:30:14佚名

阜阳阜城城区部分公共活动场所的通知

  关于有序开放

  阜城城区部分公共活动场所的通知

  各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商务局:

  为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满足市民基本生活需要,在专家论证后经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从即日起对阜城城区电影院、剧院、健身房、网吧、酒吧、KTV、公共浴室等公共活动场所逐步恢复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单位主体责任。相关公共活动场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关于印发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82号)有关要求。开放营业前,要对营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消杀,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检修,专题组织一次全员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同时设置单独房间(包间)作为临时隔离场所备用;所有从业人员须持全程接种疫苗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营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扫场所码、“两码联查”、戴口罩等常态化防疫措施,接待人员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且不得接待安康码显示黄码/红码、行程码显示带“*”的顾客。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压实行业主管责任。市、区商务、文旅体等部门要加强对复工复产公共活动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检查,对落实疫防措施不到位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对场所管理人员进行严肃问责。

  三、压实三区属地责任。阜城三区要督促相关公共活动场所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同时,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提醒广大消费者,坚持规范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配合落实扫码通行、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因个人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阜阳市文化旅游体育局

  阜阳市商务局

  2022年5月7日

本文标签: ,防控  ,疫情  ,阜城  ,活动场所  ,阜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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