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广安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华蓥实际,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近期有A类、B类地区和5月1日以来有邻水旅居史人员务必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自觉接受管控。
二、全市居民除就医、核酸检测、生活物资采购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流动、不聚集。外出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以上间距。从5月17日至5月20日,市内所有人员每两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后第一时间回家。城区和乡镇场镇所有居民小区、楼栋单元以及乡镇各村组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查验通行证和核酸检测凭证,每户每两天原则上安排1人外出采购1次,采购时间不超过1小时。
三、全市除商务、市场监管、卫健、农业农村等部门确定的医疗机构、药店、加油站、农贸市场、超市、农资店等保障居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必要场所外,其他经营性场所、公共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宗教场所等一律暂停营业(开放)。营业(开放)场所要严格遵守防疫规定,禁止未佩戴口罩者进入,严格查验“两码”、核酸检测凭证、扫场所码;所有药店不得向居民销售具有退烧、止咳等功效的药品。
四、除物资保供、防疫医疗、抢险救灾、执行公务等应急保障车辆外,其他社会车辆非必要不出行。全市所有高速出入口、国省干道、县际交通卡口设置检查点,逢车必检、逢人必查,对非必要出行车辆和人员进行劝返。乡镇与乡镇之间,如有必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检查点。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一律按要求查验、采样、登记,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
五、暂停组织或举办论坛、培训、演出、庙会、坝坝席、展销展会、文艺演出等各类聚集性活动,暂停乡镇场镇赶集。
六、所有中小学(高三除外)、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学校、医院、敬老院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
七、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除承担疫情防控、水电气等保供工作以外的,均实行居家办公。到岗工作的,严格执行居住地、工作地“点对点”活动要求,严禁随意流动、非公务出行。连续生产的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员工实行封闭管理。
八、公安、各包街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加强机动巡逻,严禁人员和车辆私自外出。公安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故意隐瞒A类、B类地区和邻水旅居史、捏造事实和散布谣言的相关人员。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和严处囤积居奇防护用品、防疫药品、医疗器械、生活物资等行为。
九、第4、5号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十、本通告自5月17日6时起正式实施,解除临时静态管理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请市民朋友们广而告之,欢迎监督和举报隐瞒5月1日以来有邻水旅居史的在蓥人员,对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每次给予1000元奖励。举报电话:0826—4823978。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广大市民群众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敬请大家理解、支持、配合,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特此通告。
华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