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疫情期间居家办公工资
对于按政府防疫政策集中隔离治疗(观察)的、因“黄码”居家隔离观察的、健康码无异常但因疫情防控要求实施隔离观察的员工,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安排居家办公。单位安排居家办公的,应依法支付相应工资;单位未安排居家办公的,应当(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5号)
相关阅读:目前南京各区均有7*24小时的疫情救助热线
江北新区疫情防控救助热线025-58050032
玄武区疫情防控救助热线025-83682072
秦淮区紧急诉求专线025-87753722
建邺区疫情防控救助热线025-87778911
鼓楼区疫情防控救助热线025-96180
栖霞区涉疫类群众诉求专线025-85337203雨花台区群众诉求回应热线025-52873890
江宁区疫情类群众诉求专线025-52312345
浦口区疫情防控救助热线025-58852736
六合区群众诉求回应组社会救助专线025-57156182
溧水区疫情防控救助热线025-57213721
高淳区24小时社会救助专线12345(高淳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