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2022年3月20日
自2022年3月19日起,南京市部分区域提高疫情风险等级,现有高风险地区1个,中风险地区9个。
高风险地区(1个):江宁区东山街道湖西雅居东苑。
中风险地区(9个):江宁区东山街道武夷水岸家园南区2幢,东山街道安和家园7幢,东山街道青山湾花园小区,东山街道大理聚福城华庭北园18栋,秣陵街道殷巷新寓44幢;秦淮区洪武路街道现代大厦,洪武路街道砂珠巷小区6栋,朝天宫街道评事街小区千章巷22号;栖霞区马群街道文康苑5栋。
拓展阅读:不按规定监测处罚措施
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