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在照看低龄儿童时要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习惯,做好日常健康监测,戴口罩,做好手卫生,保持社交距离,不要对着孩子打喷嚏、咳嗽等。
1、婴幼儿日常生活用品单独使用。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应培养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包括勤洗手、不乱摸、不吃手、不挖鼻孔、不揉眼睛等。
2、婴幼儿家长、监护人、看护人、同住人以及给婴幼儿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全程接种疫苗,既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孩子。
3、婴幼儿患有呼吸道疾病期间,尽量减少外出,如需外出,应正确佩戴口罩。
4、减少聚集,包括简化个人行程轨迹,尽量避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和密闭空间,减少感染的风险。尽量缩短儿童在医院就诊或疫苗接种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
5、外出前,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合理规划行程,选择人少、通风良好的地方玩耍;外出时,避免让孩子直接用手触摸公用物体表面,触摸后需及时洗手。
6、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要引导儿童注意用眼卫生,做好近视防控。适当科学运动,平衡营养膳食,安排好作息,提高机体免疫力。
7、当家长、监护人、看护人以及服务婴幼儿的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时,应尽量避免与孩子直接接触。
8、儿童房间保持整洁,通过适时开门和开窗保证足够新风量;避免长时间停留在空调房间中。
在疫情流行期间,家长、监护人或看护人以及服务婴幼儿的工作人员,要配合好当地采取的防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