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产假最新规定:
江苏省委办公厅2022年2月10日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延长产假天数,根据南京市长热线答复,南京产假按照江苏省政策执行,自方案发布之日起实施。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注意事项:上述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上述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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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生育二孩的给予50%的补贴,生育三孩的给予80%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