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南京市由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办理)。
南京结婚登记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各区县婚姻登记处有此项服务)
3、当事人双方符合结婚条件,证件、证明材料齐全,婚姻登记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4、复婚、再婚者应当提供其他相应证明(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
小贴士: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社会热点2022-05-18 13:52:45未知
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南京市由各区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办理)。
南京结婚登记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各区县婚姻登记处有此项服务)
3、当事人双方符合结婚条件,证件、证明材料齐全,婚姻登记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4、复婚、再婚者应当提供其他相应证明(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
小贴士: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