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材料(南京离婚登记材料)

社会热点2022-05-18 14:22:20未知

南京离婚材料(南京离婚登记材料)

  南京离婚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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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冷静。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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