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在杭省级公立医院:
为适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降低大规模核酸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经研究,决定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调整为20元/次;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混合检测价格调整为每样本4元。医保支付政策按《关于制定及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20〕26号)执行。
二、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
三、各设区市要及时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切实保障好群众相关权益。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6日起执行。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