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待遇发放形式
1.工伤保险待遇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按原发放方式统一划拨,无需个人另行申请,相关待遇已于2022年春节前发放到位。
2.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列支。
【拓展阅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工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