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伤残等级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4.9%增加伤残津贴。
需要注意:调整标准不高于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161元/月)。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拓展阅读】
每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包括哪些人员?
1、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为1-4级的工伤人员;
2、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为5-6级,并由用人单位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
3、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