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租房补贴为个人申领,租房材料须为申请人单人合同开具的房屋租赁备案或租金发票。也就是说,房屋租赁备案或者租金发票,选其中一种即可。
在已经完成房屋租赁备案的情况下,可通过备案号申请租房补贴,不需要租金发票。
拓展阅读:房屋承租人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承租人应当如实向出租人提供身份证明,及时办理暂住证,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承租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协助、督促出租人主动纳税,并拒绝接受除税务部门监制的房屋租赁发票以外的其他票据。
住建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