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杨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免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公告如下:
一、实施主体
上海杨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各所属全资子公司。
二、适用对象
已经签约承租上述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和使用权房,从事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认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三、租金减免方式
实施主体以实收租金为限对最终承租方免除2022年6个月租金。最终承租方在2022年租期不满一年的,根据租期按比例享受免租。
存在转租行为的房屋,转租方不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最终承租经营的非国有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本次房租减免政策。
四、申请与受理
(一)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