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社保后,在南京就无法申请面试补贴了,具体申报条件如下(三者需同时具备):
1. 非在宁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含港澳台毕业生),或尚未拿到毕业证书但已领取高校《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应届大学生。
2. 申请人面试单位为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的依法办理职工社保参保登记手续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 申请人来宁发生真实有效的面试行为时,在我市社保系统中应显示为初次未就业状态。申请人应在来宁面试行为结束后,在毕业年度(含毕业学年)内申请面试补贴。
拓展内容:“毕业生”指的是毕业了的学生,也就是不论年龄、学历,只要是从某学校毕业就称为毕业生。“就业”则是“参加工作”,同样,不论工作种类,只要是参加正当的工作即可。而“未就业毕业生”,就是仍未参加工作的学校毕业者。而交过社保的,不算是初次未就业状态,所以不能申请面试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