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于2020年10月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公告》!()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以下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应纳税额。
(二)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应纳税额。
拓展阅读:南京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标准
▶博士每人每月2000元
▶硕士每人每月800元
▶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
(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