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发放】
面试补贴经审核公示通过后(市人社部门汇总各部门、区(园区)审核结果并通过申报平台及时发布,各区县根据具体情况可自行公示),各区人社部门于审核月月底前(逢国家法定假日,发放可顺延至下月)将上月符合发放条件的补贴费用发放至申请人“我的南京”APP开通的电子钱包“南京银行*零钱”账户中,可通过“我的南京”电子钱包直接提现使用。
注:申请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申请,面试单位应就面试行为的真实合法性予以鉴证。申请人、面试单位、社会中介机构如发生弄虚作假,涉嫌骗取面试补贴的行为,经查证属实,个人取消享受政策资格并追缴违法所得。面试单位、社会中介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